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,支持福建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上展現更大作為,在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上邁出更大步伐,更好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,海關實施以下支持措施。
一、支持廈門航空口岸按規定程序遷建。
二、支持福建確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地區優先設立綜合保稅區。
三、支持駐閩海關深度參與智慧海關建設和“智關強國”行動,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,依托自貿試驗區、綜合保稅區開展兩岸融合發展先行先試,加強智慧海關與“智慧口岸”的對接,推動海關重大改革項目優先在福建自貿試驗區試點。
四、支持福建打造動植物良種引進培育基地,支持開展進出境動植物隔離檢疫等業務。
五、將臺灣地區輸大陸不銹鋼材質食品接觸產品“抽批檢驗檢測”的模式調整為“海關檢驗采信”模式。進口時需取樣送檢的進口批次,憑采信機構檢驗報告和企業提交的“符合性聲明”放行。
六、在兩岸直航船舶航線復制推廣“智慧電訊檢疫”模式,持續優化兩岸直航船舶登臨布控比例,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大幅提升兩岸直航船舶通關效率。
七、在“風險可控制、信息可追溯,責任可落實”的基礎上,支持駐閩海關開展馬祖輸福州、金門輸廈門食品生產企業注冊審核模式優化試點工作,由福州市、廈門市臺辦接收來自馬祖縣、金門縣相關部門的注冊材料后分別提交福州海關、廈門海關審核,審核合格后報海關總署批準。
八、支持廈門海關東山進出口水產品監管實訓基地建成署級實訓示范點,幫扶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能力,提升東山出口水產品行業競爭力。
九、支持對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開展“先查驗后裝運”監管試點。支持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,以服務對臺跨境電商業務為主,試點開展出口跨境電商貨物跨關區退貨。
十、支持泉州等地條件成熟時開展對臺海運快件試點。
2025-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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