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促進內地與香港經貿往來,根據《〈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〉貨物貿易協議》有關規定,現將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39號《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》(HS)編碼的原產地標準修訂如下:
一、將HS編碼1806.20、1806.32的原產地標準修訂為“從糖制造,主要制造工序為混合、煮沸及塑形,如制造工序中涉及加入香味,則加入香味亦須在一方進行;如不含糖,從其他品目改變至此”;
二、將HS編碼7019.90的原產地標準修訂為“(1)從其他品目改變至此;或(2)區域價值成分按照扣減法計算40%或按累加法計算30%”。
經修訂的上述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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